中国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一审获刑13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5-07-23 07:00 来源:河南日报

lol换肤大师⎝⎛✅【LOL5200.CN】✅⎞⎠让你的LOL英雄焕然一新,换肤大师助你实现个性化游戏风格!lol换肤大师

  中新社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7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对被告人刘志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刘志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刘志强生于1963年7月,山东鄄城人。2024年4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10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4月,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志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刘志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张子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1+1突发新闻青岛新闻太原新闻网新闻出版署福州新闻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东北新闻网中国新闻奖新闻直播间  晚间新闻中国新闻网河北新闻网新闻头条最新消息腾讯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闻出版署央视新闻头条新闻腾讯新闻  中国质量新闻网新闻联播香港新闻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腾讯新闻  澎湃新闻今天刚刚发生的新闻江苏新闻福州新闻网腾讯新闻网  体育新闻今日热点新闻军事新闻青岛新闻网首页体育新闻搜狐  青岛新闻网搜狐新闻新闻周刊今日新闻宁波新闻  新闻头条国家新闻出版署九派新闻中国石化新闻网杭州新闻  新闻周刊新闻30分安庆新闻网中国评论新闻网中国新闻社